北京 [切換城市]
包車協議書
甲方(出租方):
乙方(承租方):
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,就乙方租用甲方車輛事宜達成協議,雙方同意簽訂本合約書,條款如下,以茲共同遵守。
一、具體租用安排情況為:
車型: 車費:
行程:
費用包含:
費用不含:
二、雙方的責任與義務:
1、甲方承擔一切過橋、過路、停車、加油等費用;甲方承擔維修費、車輛保險費、承運人責任險及司機工資等相關費用。
2、甲方須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,聽從乙方的高度安排,按照乙方擬定的時間、線路行駛,不得擅自更改線路。
3、甲方駕駛員在用車過程中由于車輛發生故障而不能繼續運行,甲方負責及時調度車輛以保證乙方的用車,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時
間延誤,甲方不承擔誤點責任。
4、在接送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。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的,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;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交
通事故,由保險公司根據國家法
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來承擔賠償責任。
5、甲方車輛必須每天做好出車前、行駛中、收車后的三查工作;按規定做好車輛的保養與維護工作,每年做好營運檢、綜合檢測及年
檢,保證每天出車的安全行駛。
6、乙方必須準時在雙方商定的地點乘車,如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時搭乘用車,需提前通知甲方,否則后果自負。
7、乙方提供的乘車地點,必須符合 (城市 )有關的交通管理規定。
8、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支付租車費用,逾期未付,乙方每天須支付甲方該筆費用千分之五的滯納金。
三、雙方若需要提前中止合約,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。
四、合同于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,至雙方費用結清、責任理清后失效。
五、本協議未盡事宜,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。
七、本合約一式兩份,雙方各執一份,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。
甲方: 乙方:
代表簽名: 代表簽字:
傳真: 傳真:
聯系電話: 聯系電話:
日期: 年 月 日 日期: 年 月 日
400-0592-1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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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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