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為什么要收定金,定金不交可以嗎?
答:除非臨時用車,我司恰好有車提供可不交納定金外,提前訂車均須交納定金,定金在雙方交易過程中起擔保作用,我司收到客戶定金必須預留車輛,保證約定用車日期客戶有車可用,如若客戶違約臨時取消用車,我司扣留定金做為空車損失的彌補金。
問:定金可以當面支付嗎,或用車當天給司機?
答:定金可當面支付,客戶可到用車所在的城市服務網點交納,亦可在本網操作訂車交納或通過銀行轉帳、支付寶、微信支付(請點擊這兒,查看服務網點及收款帳戶信息);定金不接受用車當天給司機,約定用車日期給付定金就失去定金本身意義,自收到客戶預約用車之日起車輛已為客戶預留,若有同日期欲使用已被預訂車輛的訂單,我司將信守諾約推脫訂單,已接受客戶預約卻接收不到定金,勢必造成我司空車損失風險。
問:交納了定金,卻沒有車提供怎么辦?
答:確認車庫有車,我司調度員方才接受客戶預訂,所以不存在客戶交納了定金我司卻無車供給的局面。如若有此種情況出現,可向我司市場監管員投訴,確認情況屬實,我司將3倍退還定金。(請點擊這兒,查看投訴與處理)
問:定金金額多少,是否可退回?尾款怎么支付?
答:定金以包車費金額大小按10%—20%比例收取。臨時取消用車造成我司空車損失定金不退回,如客戶提前三天告知車輛取消,則定金順延下次用車有效,遇臺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達不到出行條件,定金可退回;尾款可支付給司機或轉帳支付,一般不接受用車后付款,除非與調度員提前協商,達成一致意見。